11月5日
安徽合肥警方侦办的
首例“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开庭宣判
此案系合肥市已宣判的“套路贷”案件中
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
许多受害人因该案妻离子散、公司破产
从视频画面可见
一名25岁女被告被判25年后
当场捂脸落泪
杨春燕等15名被告人
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等六项罪名一案
被告人杨春燕一审获刑25年
2016年至2018年
杨春燕及其团伙非法放贷
还曾绑架被害人小孩逼债
另外14名被告人
分别被判处2年7个月至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19年11月5日下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春燕等15名(其中3名系一般诈骗)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危险驾驶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女青年杨春燕与沈全桃、张云磊出资注册成立安徽韬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韬辉公司),先后拉拢、网罗社会人员,专门从事非法放贷、讨债活动。该组织对内实施严密管控,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成员建立微信群进行钉钉打卡考勤,对外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要求组织成员服从杨春燕、张云磊、沈全桃安排。逐渐形成了以杨春燕、张云磊、沈全桃为组织领导者,文鹏、刘启家、张俊为积极参加者,石雨、赖见云、廖浩然、潘声东、张锦涛、孙喜鹏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杨春燕、张云磊、沈全桃的组织、领导下,各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套路贷”的方式,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使用“套路贷”的方式,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双倍借条、空白房屋租赁合同等协议,制造虚假给付资金的银行流水、虚增被害人债务,以服务费、上门费、砍头息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不断垒高被害人的债务,并组织多人多次采取殴打、上门滋扰、纠缠、辱骂、胁迫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堵锁眼、破坏门锁、用油漆喷字、在被害人家门口摆放花圈、撒尿、强行闯入室内、故意显露纹身等手段,威胁、恐吓被害人及其家属,甚至在女被害人家留宿、在寒冬腊月将被害人赶出家门,强行将被害人房产过户,大肆侵占被害人财物。该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犯罪28起,诈骗共计人民币218.65万元,其中既遂共计186.54万元、未遂共计32.11万元;敲诈勒索共计人民币90.12万元,其中既遂共计89.72万元、未遂4000元。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给被害人家庭及周围邻居的生活带来严重危害,严重破坏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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