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称,中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条例》的出台填补了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的空白。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保证市场准入平等,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承诺加强现有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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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招标投标和正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根据《条例》,中国将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宁吉喆表示,改善营商环境有利于促进创业创新,对稳定经济增长和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以正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