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总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他们的人为发放分两部门:一部门按月发,另有一部门留待年中、年末按稽核分数发放。这一部门未发放的人为与职工整年人为的比例是:总司理50%,副总司理40%,主管30%,普通员工20%。此中30%~40%在年中发放,60%~70%在年末发放。稽核尺度是经由过程打分制,下级给上级打分,上级给下级打分,同级之间相互打分。下级给上级打的分数占总分数的30%,别的占70%。打分从5个方面进行:事情立场、事情品质、事情数目、常识和本领、对公司的承认水平
,每个方面又分6项,统共30项。
今朝,徐总的公司在进行这项事情。这类方法看起来很迷信,但徐总以为,一个公司的年末奖发放方法要与公司的成长阶段和公司办理状态相同等。他以为如今的这类稽核方法太公开、太通明,成长成熟、办理范例的大企业比力得当于这类稽核方法,而他的企业还处在中等成长阶段,公司办理的范例化水平还达不到,员工本质也不敷高,是以这几方面影响了稽核的公平性和正确性。是以正斟酌得当地调解稽核方法,在暗箱操纵与公开通明之间走一条中庸之路。
这类设法倒有不少人暗示明白并支撑。特别是企业界的一些办理者,在他们眼里,这个问题其实不是大问题,但又不得不当做大问题来看。在触及到每一个人的代价而以物资来暗示的时候,不得不公开,但又不能太公开。而中庸之路大概是今朝不错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