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老公”变成“国民老赖” 王思聪更值得你关心的点在这里

2019-11-10 13:29:11 来源: 作者:

   “国民老赖”王思聪?更值得你关心的点其实在这里

  2019年11月10日07: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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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9日中午,31岁的王思聪再次冲上微博热搜榜首,起因是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他发布限制消费令。有人调侃,这是“国民老公”变身“国民老赖”。

  这个名人“老赖”榜单还有长长的一串,例如锤子科技的罗永浩、蔚来汽车的李斌和乐视网的贾跃亭。他们或被贴上“2019年最惨男人”的标签,有的已是货真价实的“老赖”。

  王思聪当然不会“欠钱还不起”。日前公布的富豪榜上,其父王健林仍有八百多亿的资产,随便“一个小目标”就是一个亿。他荣登热搜榜首的最大意义,其实是冲刷着人们的认知:只要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就会受到限制,不还钱就会被叫“老赖”。

  “老赖”?

  其实王思聪还算不上“老赖”。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和限制高消费人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王思聪属于后者。

  11月6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资料显示,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思聪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执行标的约为1。51亿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表示,“王思聪确有在我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于11月4日刚刚立案执行。经我院核实,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简单来说,王思聪由于未偿还或支付判决书中要求的约1。51亿,被列为被执行人,但只要主动履行还款,便不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时隔3天,11月9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资料显示,嘉定区人民法院对王思聪担任董事长的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原因是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还有一条信息,前不久,另一家由王思聪担任董事长并持股100%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遭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冻结数额不祥,冻结日期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王思聪担任高管或股东的多家公司股权也遭到了冻结。

  那么,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的内容包括什么?“限高令”的覆盖范围较广,包括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甚至有网友调侃,期待在硬座车厢偶遇王思聪。

  有网友说,私人飞机不在现有的限制高消费中,那王思聪可以乘飞机出行啊!可能没那么简单——根据现有案件的情况看,王思聪名下的财产可能被司法查封和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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