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新闻 分享到:字号:小中大 极限运动第一人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 花椒直播赔偿3万元

2019-11-23 16:24:54 来源: 作者: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极限运动第一人吴永宁攀爬高楼坠亡,其家人以网络侵权责任为由,将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椒直播)诉至法院。11月22日,北京四中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结果,花椒直播需赔偿吴永宁家人各项损失3万元。

  “极限运动第一人坠亡” 花椒直播终审被判赔偿3万元

  新京报此前报道,曾在浙江横店影视城担任演员的吴永宁,从2017年开始,在被告旗下的花椒直播等平台发布大量徒手攀爬高楼的视频,总浏览量超过3亿人次,拥有上百万粉丝,被称为“中国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2017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失手坠亡。其母亲何某将花椒直播诉至法院。

  2019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花椒直播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万元。花椒直播提出上诉。11月22日,四中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有误,但裁判结果正确,因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花椒直播赔偿何某3万元,驳回何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北京四中院在判决中指出,吴某的坠亡是一起悲剧,年轻生命的逝去对于吴某的家庭成员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法院对吴某的离去深表痛心,并对吴某的家庭成员致以诚挚的慰问。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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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宣判现场。 法院供图

  此案因网络直播涉及到的平台责任问题而备受关注,法院终审对焦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争议焦点一:花椒直播对吴某是否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北京四中院认为,网络空间作为虚拟公共空间,其与现实物理公共空间还是存在着明显差异,能否将有形物理空间的安全保障义务扩张到无形网络空间,适用网络侵权责任的内容来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尚存争议。

  但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作为一个开放的虚拟空间,网络空间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进行必要的规制。在适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能够归责的情况下,不必扩大解释侵权责任法相关的适用范围。故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误,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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