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重庆永川,信寄到成都要一周时间。一来一回,要半个月。很快,我们加了分量,改成每周都写一封信。我们在信中交流各种看法,相谈热烈,觉得越来越了解对方,觉得身边的同学都没有笔友能理解自己。
他寄过两张小小的照片,是他自己在暗房里冲洗的,黑白的,一群学生的合影。他没说哪一个是他,但两张照片有差别,我大致能猜出那个站在岩石上的和站在球场中间的人是他。
我知道,这意味着我应该寄出一张自己的照片。我也有很好的合影,站在一群同学中间,照得很好看。但在少女时期,我经常因为自己“觉得自己好看”这一点而害羞。这种心理,后来还时常泛起。我没寄出照片,但我认为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通信的趣味与热情。
1987年,春熙路的新华书店是我常去的地方,也差不多是我唯一熟悉的商业场所。我理所当然地认为,到了成都的人,首要的事情就是逛这里。所以,我把这次见面的地点定在这里,是非常合适的。就算我们不见面,他也会到这里来的。
我在新华书店门口走来走去,拿着《读者文摘》,把杂志名字朝向外面。天热,手心里都是汗,杂志的封面都被我攥得皱了起来。
我想起在《读者文摘》上看过的一个美国故事。也是笔友见面,双方约定见面时,女方在胸前插一朵玫瑰。小伙子在车站见到的是一位胸前插着玫瑰的老太太。他鼓足勇气,仍旧热情地去跟对方打招呼。老太太告诉他,是身后的那个美丽的姑娘给她的玫瑰,这是为了考验他,看他是否只爱年轻、美丽的女孩。他完美地经受住了考验。
我在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就认为,笔友见面,真是一件浪漫的事啊。
下午五点半,我终于明白,我们不会见面了。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3小时。这个下午,我在新华书店的台阶上,吃掉了两根娃娃头雪糕,却没有等到笔友。
那是没有电话的时代,一场约会未果,却没办法知道原因。
高三开学的时候,我听燕子说,收发室里有我的一封信。我去取的时候,信已经不见了。我写信给笔友,然后算着时间去收发室等信。
这一封来信总算收到了。原来,他并没有收到我在假期前写的回信。他的家长就是学校老师,觉得他已经进入高考备战时期,不该把时间浪费在通信上,所以,经常会去收发室取走他的信。
我也进入了丢信的时期。
我的信,经常在收发室里就莫名地消失了。
我疑心是小敏或我的同桌干的。我問过同桌,他不承认。我没去问小敏。我已经很久不和他来往了,我不想就此破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