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虽然很成功,但秦法是为战争服务的,它并不适合统一的和平时期。秦法之下,百姓只是秦国这辆战车的一个个零件而已,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受到秦法的限制,例如种地什么时候种,土翻多深,什么时候浇水等等都有秦法严格限制。在秦法下的老百姓,没有人性可言,更像是工具罢了。这一点,才是真正让人对秦法无法接受的。在我看来,秦国的灭亡是不可避免的,秦二世只是加速了这一过程罢了。而秦二世主要负有以下三点责任:一是使秦法从严苛变成残暴。为了维护统治,秦二世采取重法治国的路子,而对官员的考核更加奇葩,一个官员如果处罚的力度大、处罚的人数多,那么这个官员就是合格的,反之就是不合格的。这种情况下,秦法的执行会变成什么样子可想而知。二是劳役规模不断扩大。在秦二世的统治下,劳役规模空前扩大,秦始皇时期虽然也有劳役,但毕竟还在控制范围内,但到了秦二世手里才是真正的使老百姓怨声载道。三是对叛乱处置缓慢。秦始皇时期征发劳役并不会征发“闾左”之人,而秦二世犯了这一忌讳,而且对叛乱的处置不够迅速。
灰灰谈谈史觉得陈胜吴广叛乱之后没有迅速平息,导致六国旧贵族们看到了希望,这才导致了叛乱规模的扩大,并迅速波及全国。秦二世做了一件事,让秦国快速覆灭:不仅不修正秦法,反而加重秦法。秦正的基础是法律,但是商鞅制定的是战时法令,而非平时法令,法令要与时俱进。天下统一后,兼并战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人民安居乐业与徭役过重才是主要矛盾。秦二世只要修正秦法,延缓大型工程建设,与民修养,那么天下老百姓不会叛乱,百姓不叛乱,则六国贵族复辟没有群众基础,没有群众基础的叛乱是无法成功的!就算项羽是名副其实的万人敌,司马迁说得好,秦始皇死了,秦二世继位了,天下百姓都在翘首以盼新正,那么百姓不反,百姓不反则奸滑之徒不能起事成功!至于秦二世贪图享乐,滥杀宗亲,诛杀帝国元勋那都不影响大局,后世帝王这种事干得很多也没有亡国!秦朝的法律,的确是秦朝灭亡的一个因素,但主要还是借法之名,谋取个人利益,排除异己,以震慑天下的人祸导致的。秦二世不思改革进取,自己让自己进一步失去了秦国民心,加速了秦朝的灭亡。感觉用司马迁的话来评价比较中肯:“二世继承秦始皇,沿袭不改,残暴凶虐,加重祸患……秦国强盛时,法令繁密,刑罚严酷,天下震恐。到了它衰落时,百姓怨恨,天下叛离。”秦国强盛于秦法,也灭亡于秦法。法律,适合当时的国情,则促进国家发展强盛;随着国家的发展,法律也要持续改革,否则,只能成为掣肘国家发展,导致国内矛盾,造成国家衰亡的祸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