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周祀·地官》记载,在周代,专门有“鼓人”一职,其职责是“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除了正常的祭祀和军事目的之外,其一大任务就是“救日月”。即日食和月食发生时,负责诏告天子,“击鼓相救”。
日食发生时,老百姓往往会走出家门,走上街头,集体大呼小叫。有鼓的敲鼓,没有鼓的,则会拿出锅碗瓢盆一些能敲出声响的器物,用力敲打。击鼓时,官方还会安排有力气的武士们,站在城墙、山顶等最高处,往天上疯狂射箭。直到“天狗”被吓走,太阳或月亮重新出来,击鼓、叫喊才会停下来。
图:古人射箭雄姿
“击鼓”,常常与祭祀同时进行。
祭祀的场地,一般设在土神庙内。祭祀时可不是简单祭品便能应付过去的,一般要宰杀猪、羊一类“小牲”,作为祭品,敬献神灵,不用牛这样的“大牲”。而在商代,推测还使用过人牲,即将人杀掉祭天祀地,这可能是最高规格的祭礼了,真的用人来拯救太阳。也有古人认为,凡是遇到天灾,祭祀时只用玉帛,不用牲畜。
“拯救太阳”是国家性质的集体行为,所以往往都是由天子领头,比县长挂帅,成立什么“观日食领导小组”的规格高多了。《毂梁传》上有详细的记载,“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大夫击门;士击柝。言充其阳也。”
上文大概意思是,天子举行拯救太阳的祭祀,要设置五种旗,陈列五种兵器、五种鼓;诸侯只能设置三种旗,陈列三种兵器、三种鼓;大夫击鼓于城门;士人敲击木梆,都是为了充实阳气。
图:古代皇家祭祀场景(现代表演)
“拯救”行动中,是不能出差错的。要看日食发生的时间、地间,采取不同的拯救手法。用错了祭典,往往会引起麻烦,万一得罪和惹恼了神灵,问题就更严重了。《春秋左传·庄公二十五年》上,便记载了鲁庄公二十五年夏季六月初一发生日食时,鲁国错用了“拯救”格式,而引发的争议——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大概意思是,日食发生时,鲁国人击打起鼓来,并用牲畜祭祀土地神,这是不合常规的。因为只有在夏历四月初一,阴气尚未发作时出现日食,才用玉帛祭祀土地神,并在朝廷之上击鼓。如果不是发生了日食或月食,是不能击鼓的。